三部委发文推进“互联网+”智慧能源发展

发布日期: 2016-03-02 信息来源: 媒体业务部

 

  2月29日,国家发改委、能源局以及工信部联合印发《关于推进“互联网+”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,以促进能源和信息深度融合,推动能源互联网新技术、新模式和新业态发展,推动能源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能源革命。其中,分两个阶段提出未来十年的发展目标和方向,将以试点先行、后续推广的方法,确保取得实效。

  《指导意见》提出,在第一阶段(2016年~2018年)着力推进能源互联网试点示范工作:建成一批不同类型、不同规模的试点示范项目。攻克一批重大关键技术与核心装备,能源互联网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。初步建立能源互联网市场机制和市场体系。第二阶段是2019年~2025年,着力推进能源互联网多元化、规模化发展。初步建成能源互联网产业体系,成为经济增长重要驱动力。建成较为完善的能源互联网市场机制和市场体系。

  《指导意见》要求,要积极推进十大重点任务,建设智能化能源生产消费基础设施,推动可再生能源生产智能化、集中式与分布式储能协同发展、能源消费智能化;加强多能协同综合能源网络建设,促进能源接入转化与协同调控设施建设;推动能源与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深度融合,促进智能终端及接入设施的普及应用,推进信息系统与物理系统的高效集成与智能化调控;营造开放共享的能源互联网生态体系,建立新型能源市场交易体系和商业运营平台;发展分布式能源、储能和电动汽车应用,发展车网协同的智能充放电模式;发展智慧用能新模式,构建用户自主的能源服务新模式,拓展增值服务;培育绿色能源灵活交易市场模式,建设基于互联网的绿色能源灵活交易平台,构建可再生能源实时补贴机制,发展绿色能源的证书交易体系;发展能源大数据服务应用,实现安全集成和共享,建立基于能源大数据的行业管理与监管体系;推动能源互联网关键技术攻关,重点研发核心设备、物理系统、运营交易关键技术;建设国际领先的能源互联网标准体系,推动国际应用与合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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