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您的用电需用变压器容量在50 千伏安以下,或用电负荷在50 千瓦以下时,可以采用低压方式供电,低压供电是指供电企业以380/220 伏的电压向客户供电。您的专用输配电设施,由您自行投资建设。这里向您介绍低压供电客户新装或增容的办理流程:
客户提交申请
供电方案审批
受电工程验收
营业手续办理
正式用电
各环节办理细则
申请提交
当您有新增用电需求时,您可以直接到当地供电企业营业厅申请,同时提交以下资料:
个人申请用电
产权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,产权证明及复印件,户名以产权证上的产权人登记,若属于租用,还应提供租赁合同和授权委托书,承租人的身份证复印件,申请设备容量清单。
位申请用电
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等原件及复印件,政府部门有关本项目立项的批复文件,负荷组成和用电设备清单,(如需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客户应提供税务登记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。)
供电方案审批
受理您的申请后,供电企业将进行现场查勘,在综合考虑您的用电需求和供电条件后,书面答复供电方案。
我们的承诺
申请受理后,将在七个工作日内答复供电方案,供电方案有效期限为三个月,逾期未实施将会被注销。如果您遇到特殊情况,须延长供电方案有效期。应在有效期到期前十天提出申请。
供电企业将视情况予以办理延长手续,但延长时间不超过三个月。
受电工程验收
当您的受电工程竣工后,供电企业会及时组织验收。
营业手续办理
供电企业将书面通知您缴纳营业费用,在签订《供用电合同》后,将为您安装电表接通电源。
我们的承诺
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,五个工作日内装表接电。
正式用电
欢迎您成为青海省电力公司的客户,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服务,如果您有建议或投诉,请拨打青海电力服务热线——95598
特别提醒 用电是您的权利,缴费是您的义务,让我们共同遵循好《供用电合同》,打造完美生活,创造美好明天。